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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期:2008-09-22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连云港市城建档案信息网www.lygcjda.com.cn

     连云港市某公司于1998年完成某大厦施工并投入使用。1999年该公司与重庆一公司达成以房抵债协议,并将所抵债房屋大厦局部交付。2008,重庆公司提出产权争议,律师顾杨某受托,到市城建档案馆调取该楼二层平面图以便查证.档案馆提供的资料准确详细,为查清涉案事实提供了有力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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