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伊始,市规划局快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,围绕“城市建设出精品”工作主题,立足新起点,确立新目标,强力推出“阳光规划”新品牌,力求实现规划审批过程“全公开”、公示范围“全覆盖”、沟通渠道“全方位”三大目标。 1、规划审批过程“全公开”。完善规划项目会审制度,邀请人大、政协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、监察局等部门,共同对重点规划项目进行会审。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改革,实行每周2次召开局长业务办公会,邀请辖区政府、建设单位等责任主体参加,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。全面推行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,将项目审批的每一环节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。 2、规划公示范围“全覆盖”。不断拓展规划公示的覆盖面,对于居住区周边的建设项目审批,实行“多点”规划公示。不仅在报纸、网站和施工现场公示,而且在周边相邻利害关系的位置多处设置公示牌,并送达所在居委会,充分吸纳多方的意见和建议。 3、规划沟通渠道“全方位”。切实畅通信息反馈渠道,征求反馈意见变“被动”为“主动”,通过设立局长接待日、监督电话、“12345”热线,召开由设计单位、建设单位、市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、听证会,以及深入居住小区、社区和居民等多种形式,实行面对面沟通、零距离交流,充分了解民意、听取民声,凝聚民心、汇集民智。